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民政局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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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1-06 07:32

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,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浙价费〔2017〕59号)、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浙价费〔2017〕6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

序号

 

基本服务项目

 

收费标准

 

1

 

遗体接运

 

起步价230元/具,超过40公里每公里加收5元。

 

2

 

遗体存放

 

80元/日

 

3

 

遗体火化

 

普通炉

 

成人330元/具,14周岁(含)以下减半,死胎90元/具。

 

捡灰炉

 

最高限价950元/具

 

4

 

骨灰寄存

 

10元/月

 

5

 

普通化妆

 

最高限价100元/具

 

6

 

遗体理发

 

最高限价50元/具

 

7

 

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

 

守灵室(堂)

 

最高限价400元/日

 

告别厅

 

小厅

 

最高限价400元/场

 

中厅

 

最高限价700元/场

 

大厅

 

最高限价1000元/场

 

8

 

花圈花篮租赁

 

绢花圈

 

最高限价10元/个

 

绢花篮

 

最高限价50元/个

 

二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

公益性公墓包括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墓地。

序号

 

基本服务项目

 

收费标准

 

备注

 

1

 

进穴

 

300元/次

 

骨灰墙格位、树葬、花坛葬免费

 

2

 

墓碑刻字

 

300元/个

 
 

3

 

相框

 

4寸: 200 元/个

5寸: 260 元/个

6寸: 300 元/个

 

以上价格含安装费,若客户自带相框,收取安装费50元。

 

4

 

维护管理费

 

100元/年·对

 

骨灰墙格位、树葬、花坛葬免费。若墓穴使用费中已计提预留维护经费,20年内不得收取维护管理费。

 

注: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价,下浮不限。若墓穴使用费已包含以上基本服务收费,不得重复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。

三、其他事项

本通知自2025年6月10日起执行,有效期10年。乐发改价〔2009〕268号、乐发改价〔2009〕270号文件同步失效。

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,如遇上级部门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,从其规定。



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 

乐清市民政局      

2025年5月9日     

乐发改〔2025〕24号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.pdf      

一图读懂《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




《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