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,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浙价费〔2017〕59号)、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浙价费〔2017〕60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
序号 基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1 遗体接运 起步价230元/具,超过40公里每公里加收5元。 2 遗体存放 80元/日 3 遗体火化 普通炉 成人330元/具,14周岁(含)以下减半,死胎90元/具。 捡灰炉 最高限价950元/具 4 骨灰寄存 10元/月 5 普通化妆 最高限价100元/具 6 遗体理发 最高限价50元/具 7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守灵室(堂) 最高限价400元/日 告别厅 小厅 最高限价400元/场 中厅 最高限价700元/场 大厅 最高限价1000元/场 8 花圈花篮租赁 绢花圈 最高限价10元/个 绢花篮 最高限价50元/个
二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
公益性公墓包括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和乡村公益性墓地。
序号 基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进穴 300元/次 骨灰墙格位、树葬、花坛葬免费 2 墓碑刻字 300元/个 3 相框 4寸: 200 元/个 5寸: 260 元/个 6寸: 300 元/个 以上价格含安装费,若客户自带相框,收取安装费50元。 4 维护管理费 100元/年·对 骨灰墙格位、树葬、花坛葬免费。若墓穴使用费中已计提预留维护经费,20年内不得收取维护管理费。
注: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价,下浮不限。若墓穴使用费已包含以上基本服务收费,不得重复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。
三、其他事项
本通知自2025年6月10日起执行,有效期10年。乐发改价〔2009〕268号、乐发改价〔2009〕270号文件同步失效。
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,如遇上级部门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,从其规定。
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
乐清市民政局
2025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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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图读懂《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
《关于核定乐清市殡仪馆、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